存钱罐:是指江西银行与华安基金合作,通过江西银行直销银行的各专属电子渠道(包括网站、手机银行、微信银行及其他江西银行直销银行不时开通的新电子渠道)提供金融服务,实现投资者:①电子账户余 额资金投资于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(以下简称“存钱罐”);且②可在江西银行确定的额度内享受江西银行提供的垫资服务,实现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T+0赎回。
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:指华安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推出一款货币基金产品,以下简称“存钱罐”。
投资者:本协议下的投资者需满足如下条件:①年龄满18周岁并且持有18位身份证号的居民身份证、满足证券投资基金合法投资者要求,且②在江西银行直销银行开立电子账户,并将该电子账户作为基金支付结算账
电子账户:指由投资者主动通过江西银行直销银行专属的网站、手机银行、微信银行等互联网自助渠道申请,经江西银行实名身份认证并核准后为投资者(个人)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。
分红方式: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,且不得变更。
规则
1投资者使用华安汇财通服务,即视同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账户余额购买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。
2华安基金根据投资者每日电子账户的余额金额(相关账户数据由江西银行提供)于每日15:00为投资者提交全额申购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的委托。
3在华安基金为投资者提交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申购委托之前,如遇投资者从电子账户取出(转出)资金,该行为视同取消(或部分取消)之前购买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的申请。
4在投资者从电子账户取出(转出)资金时,若遇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,投资者可在江西银行确定的额度内,且不超过投资者持有的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份额的情况下,获得江西银行提供的实时垫资服务,以完成取出(转出)交易。
5投资者在获得垫付资金的同时,不可分割地让渡对应数量的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份额及该等份额自垫资之日起的投资损益给江西银行。
6华安基金根据投资者每日未偿还“垫款”余额(相关数据由江西银行提供)于每日15:00为投资者提交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份额过户委托,将对应数量的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份额过户至江西银行名下并赎回,以偿还所欠“垫款”。
7如因为投资者原因,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、扣划等情形,导致实际过户交易失败,投资者应承担未及时偿还所欠“垫款”给江西银行带来的损失,江西银行享有向投资者追偿的权利。
8华安基金为投资者提供基金投资、交易、注册登记服务,受理并处理相关基金交易委托,登记甲方的基金资产,计算并分配投资损益等。
9存钱罐货币基金单笔及每日的最高及最低交易限额以“存钱罐”货币基金相关公告及相关业务规则为准。